學分抵免(新)
<aside> 💡 學分抵免分 (一)校外學分抵免及 (二)校內(系上)學分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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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分抵免分為兩種情況,採用不同的申請抵免流程。(一)轉校生、轉系生或五年一貫生,依據本校抵免學分辦法,將過去曾經修過且未計入原系所最低畢業學分的課程,用來抵免本系課程學分,請於每學年**「上學期」加退選課程截止前辦理,登入新校務系統**申請校外抵免,列印申請書後找學分認定的任課老師或教學單位簽名。(二)本系重修生、輔系雙主修生因重修或其他因素修讀其他(含外系)課程抵免本系課程,需於各學期選課前預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送至國企系辦申請,經系辦核可後方可選修外系課程(輔系雙主修同學可直接選修管院外系的院基礎必修課程,免送申請表)。待修課成績通過後,於每學年**「上學期」**加退選課程截止前,登入新校務系統辦理學分校內抵免申請。
特點 | 校外學分抵免 | 校內學分抵免 |
---|---|---|
適用對象 | 轉學生、五年一貫生、在教育部認可的推廣教育學分班或國內外大學校院修習過學分者 。 | 本系重修生、輔系雙主修生。 |
申請時間 | 每年「上學期」加退選課程截止前辦理 。 | 【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每學期選課前(加退選前需送審) |
【校內抵免申請】:每年「上學期」加退選課程截止前辦理 。 | | 申請系統 | 需登入「新校務系統」申請「校外抵免」。 | 修課前: 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 修課後: 需登入「新校務系統」辦理「學分校內抵免申請」。 | | 核心流程 | 在新校務系統填寫申請,並列印申請書 。需要上傳成績單與課程大綱等證明文件 。經由任課老師或教學單位簽名核可 。最後將紙本成績單正本繳交給系辦助理 。 | 選課前,先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紙本並送交系辦核可 。待修課成績通過後,再至新校務系統辦理學分校內抵免 ,最後將紙本成績單正本交給系辦確認 。 | | 證明文件 | 課程成績單(必要)、課程大綱(必要)、修業證明書等 。 | 課程成績單(必要)。若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似,需額外提供課程大綱 。 | | 學分認定 | 國企系課程由該課程的授課教師簽核同意 。 | 國文、英文、通識課程由特定單位認定;國企系課程由該課程的授課教師簽核同意 。 | | 其他注意事項 | 在入學本校前修習的科目,若已超過 10 年,原則上不得抵免 。已計入原校畢業學分或教育學程的課程,不得重複申請抵免 。 | 修讀外系課程抵免本系課程,應在每學期加退選課程日期前提出申請 。校內抵免結果不會出現在校務系統上,需完成校務系統內的「學分校內抵免申請」程序 。 |
下列學生在進入本系大學部或碩士班之前,在原先校系修習過的課程學分,在未計入原校系之畢業學分要求的前提下,得申請抵免本系課程學分。
轉入本系大二者,抵免以50學分為限;轉入本系大三者,抵免以100學分為限。
請參考 課程地圖
科目名稱及內容相同者。
科目名稱不同但內容相同者。
科目名稱內容均不同但性質相同者。
入學本校前修習及格之科目,至入學時已超過10年者,不得抵免;特殊情況經專案簽請教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若已修畢課程與擬抵免本系課程的學分不同,則分為兩種情況:
1⃣以多抵少者:抵免後,登錄較少學分。
2⃣以少抵多者:應由就讀系所或相關系所指定補修科目以補足所差學分,如無法補修不足學分者,不得抵免。
已修畢課程若已計入原校系畢業學分要求者,不得重複申請抵免本系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