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de> 💡 向學校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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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第4學期開始,不論你是否會在當學期進行碩士論文口試,都建議每學期向學校提出學位考試(論文口試)申請,申請時間為上學期的11/30之前或下學期的4/30之前。若沒有預先提出申請,當學期就不准進行論文口試。若申請之後當學期卻沒有進行口試,則此申請自動撤銷,下學期再次提出申請即可。申請步驟如下:
在申請表紙本上填寫畢業學分修習狀況:
(1)本系規定畢業學分數為 37 學分(必修 23 學分,選修 14 學分)
(2)申請人已修畢規定學分數 學分(必修 學分,選修 學分)
➡根據**成績單**上及格科目與已抵免科目的學分數填寫之
(3)申請人本學期尚修習 學分(必修 學分,選修 學分)
➡根據**當學期的修課狀況**填寫之
上學期的11/30之前或下學期的4/30之前,繳交以下文件至系辦:
論文考試申請表:自校務系統列印。
提出申請後若想更改論文題目,則須進入校務系統去修改個人資料,並填寫「碩士論文題目更改同意書」交給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