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修課程、學分數、開設學期

學期 課程1 課程2 課程3 課程4 課程5 學分數
一上 會計學(一)(3) 經濟學(上)(3) 微積分(上)(3) 國際禮儀(2) 第二外國語(上)(3) 14
一下 會計學(二)(3) 經濟學(下)(3) 微積分(下)(3) 管理學(3) 第二外國語(下)(3) 15
二上 統計學(上)(3) 財務管理(3) 組織行為(3) 行銷管理(3) 12
二下 統計學(下)(3) 程式設計(上)(3) 國際企業管理(3) 9
三上 國際財務管理(3) 企業專題(一)(1) 4
三下 國際策略管理(3) 企業專題(二)(1) 4

上表中除第二外國語之外,其餘皆為國企系規定各必修課的修讀年級,學生不得提早修讀(除非授課老師同意),但得延後修讀。

(二)第二外國語

  1. 第二外國語的修讀年級不限,但必須修習相同第二外語課程達6學分

  2. 凡非英文之外國語,皆視為第二外國語。本系承認第二外語課程如下:

    (1)「第二外語」如:日文、韓文、法文、德文及西班牙文等。課程等級不限,初級或一、二、三皆可;開課單位亦不限於共同選修,外系課程亦可。

    (2)「東南亞語言」如:泰語、越南語、緬甸語、印尼語及馬來語。其中,修習東南亞語言可認抵特色通識之東南亞次領域,但不得重覆認抵本系第二外語。

    (3)「實用第二外語」如:職場日語習作、職場日語會話、商務韓文等。

    (4) 透過跨校選修系統,跨校選修本校未開設之第二外國語課程。請參考本校校際選課要點 ,填寫校際選課單

  3. 國企系於111學年度開設日文相關課程如下,歡迎同學選修:

(1)上學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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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下學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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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若您選修本系開設的日文課作為第二外語必修學分,就不可以再計入專業選修學分。若您修了第二外語課程超過6學分(6學分需同一語言,計入必修),則依照超出部份是本系或外系課程,決定為專業選修或自由選修學分。

(三)必修課被當重修

  1. 除校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之外,其餘依本系課程規劃與畢業學分要求之應修課程(含服務學習),本系學生(含輔系雙主修生)第一次修課需修讀本系開設課程。(請注意:停修視同未修課,再次修課仍視同第一次修課。)

  2. 修課抵免符合以下情形者,免原授課老師簽名核可:

    (1)修習本院開設同課名同學分數之全英語課程ⓑ,抵免本系必修課程ⓐ。

    (2)因必修課不及格,重修管理學院各系開設同課名同學分數的課程ⓑ抵免之。程式設計重修本校各系開設程式設計相關課程(通識課程除外) 達3學分抵免之。

    (3)輔系雙主修學生因衝堂等因素於修業最後一年修讀本系專業選修課程ⓑ,抵免本系應修課程ⓐ(輔系生至多3學分,雙主修生至多6學分)。

  3. 基於以上原因,學生擬修讀其他課程抵免本系必修課程,應於每學期加退選課程日期之前,填寫「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送至國企系辦,由助理轉交系主任認可。

BA005_抵免本系課程申請表(113.01.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