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校學術研究獎勵辦法,本校在學學生得申請以下研究成果獎勵。學生研究成果獎勵得以隨到隨審方式提出。

  1. 在學期間以本校名義於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且該篇論文已上傳至個人學術檔案(Google Scholar Profile)並確定該論文相對應之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者,得向本校研發處學術及推廣服務組提出研究成果獎勵申請。
  2. 學生發表學術期刊論文,得以「篇」為單位申請獎勵。刊登於SCI(含SCIE)、SSCI、A&HCI、TSSCI及THCI期刊且為第一或通訊作者,該篇獎勵5000元;排名為第二作者,每篇獎勵3000元。刊登於EI、SCOPUS期刊,且為本條文中前述任一身份作者,每篇獎勵1000元。惟研討會論文不予以獎勵。
  3. 學生參加國內外重要研討會且設有論文獎項者,優等以上者(或具有名次者)每篇獎勵3000元,佳作者每篇獎勵1000元。
  4. 本校多位學生聯合發表學術論文,且均符合本辦法第十二、十三、十四條情況者,每篇論文由1人代表提出申請。

暨大學術研究獎勵辦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