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專業選修(21學分)

  1. 若選修本系專業選修課程超過21學分,則超過部份視為自由選修。
  2. 系專業選修課程分成「國際企業經營與策略」、「國際行銷與創新」及「國際金融與財務」三大次領域,以及語文課程,如課程地圖所示。
  3. 企業實習開設(一)至(六)各為2學分選修課程,學士班最多以6學分計入畢業學分。

(二)自由選修(18學分)

  1. 自由選修沒有任何限制,任何課程皆可認列,包含多出的系專業選修課程學分、外系課程、通識課程、特色運動等皆可,但至多認列18學分為本系畢業學分要求。

  2. 若學生申請免修英文成功,則免修英文的學分數轉為自由選修。例如,若學生申請免修「英文一」成功,則可免修英文4學分,使自由選修增加為22學分。

  3. 請注意通識課程認做自由學分的規定。若修過的通識課程(以一門課計)已認做通識學分,就不得再重覆計入自由學分。例如,同一門通識課3學分,不可以拆成2學分作為通識學分,1學分作為自由學分。

  4. 「臺灣國立大學系統」跨校選課每學期兩門課免繳學分費,同學亦可多加利用。

    校際選課單(本校生用).pdf

(三)次領域專業學程證明書

  1. 本校學生於本系單一次領域專業課程修讀達20學分,可申請該領域之學程證明書。各次領域的課程清單,請詳見次領域專業學程證明書申請表。實務能力課程(如企業實習、企業管理專題)至多6學分可併計任一次領域專業學程學分,且可重覆計算。

  2. 若學生已修習管理學院各系或他校轉學生曾修習與本學程相同課程者,請遵循課程抵免流程

  3. 申請學程證明書之繳交文件:

    (1) 國際企業學系次領域專業學程證明書申請表

    (2) 中文歷年成績單:經審查滿足特定次領域最低學分要求者,始授予本系該次領域專業學程結業證明書。

BA015_次領域專業學程申請表.xlsx

(四)停修

  1. 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每學期應修習最低學分數,即12學分。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2. 申請停修最遲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截止日(第11週週五)前辦理,填寫停修單後,經由任課教師、導師及系(所)主任簽章後送交教務處課務組,始完成申請之手續。
  3. 依規定應繳交學分費(學分學雜費)之課程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4. 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5. 其他事項請詳查停修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