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de> 💡 學位論文考試與論文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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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生想在當學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則必須在該學期的1/31或7/31之前完成學位論文考試,需注意圖書館訂定的論文上傳截止日,並在下學期開學前完成離校手續。學生需先確認已完成以下條件,方能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委員名單、口試日期及口試地點。口試條件包括:
使用**本校論文相似度比對系統(請點我),**將論文(草稿)完整檔進行相似度比對。
(2) 英文文稿比對:Turnitin原創性比對系統(連結)
產生檢測結果須**低於30%(含)**並業經指導教授審閱確認該論文原創性,並檢附國企系「學位論文原創性之審查表」至系辦公室存查。將檢測結果(不需要附上學位論文全文)、審查表,與口委名冊一起交至系辦。
請於口試日兩週前向系辦提出口試委員名冊,以利製作聘函。口試委員必須已列於指導教授提供的「口試委員建議名單」,若無則需請指導教授補提名單供本系碩士論文委員會審核。
經確認口試委員名單無誤後,打字填寫「考試委員名冊」(勿手寫)。
名冊上至少應有3人,包括指導教授、校內口試委員、校外口試委員等。請於備註欄列出何人是指導教授,何人是召集人(通常是校外口試委員),以利製作聘函。(若指導教授有2人,則口委名冊上應至少4人,其中至少2人為校外委員。本校兼任老師一律視為校外委員)
每位口試委員的職稱、姓名、最高學歷、服務學校、校內或校外口委,皆須由學生自行查明並打字輸入。由系辦印製口試委員聘函、口試費用清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