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de> 💡 學位論文考試與論文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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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學生想在當學期畢業取得碩士學位,則必須在該學期的1/31或7/31之前完成學位論文考試,需注意圖書館訂定的論文上傳截止日,並在下學期開學前完成離校手續。學生需先確認已完成以下條件,方能與指導教授確認口試日期、口試地點及口試委員名單。口試條件包括:

  1. 取得「學術研究倫理課程」修課證明;
  2. 在4/30或11/30之前,已預先向學校提出論文口試申請;
  3. 先修課程(經濟學、會計學、統計學)三科選兩科,皆達及格標準;
  4. 當學期已經或預計滿足畢業學分要求,包括必修9門課共23學分,以及選修14學分;
  5. 在國際企業專題研討課堂上,完成兩階段的論文報告;
  6. 達到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

(一)預借口試使用教室

  1. 決定口試日期之後,至少於兩週前辦理預借口試地點。若借用國企系教室,如管432、管350,則請先至校務系統,點入「查詢空教室」,輸入欲借用時段(如:4bcd)是否無人上課。點入國企系官網的預約空教室系統進行預借。
  2. 若口試地點在台中(中科)校區,則向研發處借用。
  3. 疫情期間允許線上視訊口試,請注意學校公告的申請方法

(二)提出口試委員名冊

  1. 請於口試日兩週前向系辦提出口試委員名單,並確認口試委員名列於指導教授提供的「口試委員建議名單」,若無則需請指導教授補提名單供本系碩士論文委員會審核。

  2. 經確認口試委員名單無誤後,打字填寫「考試委員名冊」(勿手寫)。

    MBA010_碩士班研究生學位論文考試考試委員名冊.docx

  3. 名冊上至少應有3人,包括指導教授、校內口試委員、校外口試委員等。請於備註欄列出何人是指導教授,何人是召集人(通常是校外口試委員),以利製作聘函。(若指導教授有2人,則口委名冊上應至少4人,其中至少2人為校外委員。本校兼任老師一律視為校外委員)

  4. 每位口試委員的職稱、姓名、最高學歷、服務學校、校內或校外口委,皆須由學生自行查明並打字輸入。由系辦印製口試委員聘函、口試費用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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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郵寄論文草稿給口試委員

至少於口試日一週前將論文草稿(須裝訂成冊,平裝即可)及聘函寄給口試委員。學生應主動向每位口試委員詢問寄送地址,切勿自作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