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業年限

學士班學生之修業年限以四年為原則。成績優異者,最早可於大三下學期期末申請提前畢業。未修畢學分者,最遲可延長兩學年畢業,至多休學兩年。

1. 提前畢業。最早可以在大三下學期期末申請提前畢業,必須符合以下資格:

(1) 修滿國企系應修畢業學分:128學分。

(2) 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

(3) 總平均成績名次在系上同班學生數前10%以內,分為兩階段審核:

① 申請時:大三上(含)之前總成績在全班人數前10%,可下載**提前畢業申請表註冊組**申請;

② 離校前:大學三年共6學期總成績在全班人數前10%,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否則續讀下學期。

⇒ 建議欲提前畢業的同學要顧好成績!

註冊組-提前畢業申請表.pdf

2. 延後畢業

至多可延長兩年畢業,至多休學兩年,因加修雙主修得再延長一年。大四以上每學期皆須至少修一門課(不限學分數)

3. 退學

(1) 本地生連續兩學期二一,僑外生連續三學期二一,學期總學分數未達10學分者不計入二一。

1⃣本地生學業成績累計兩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達各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者。

2⃣僑生、大陸地區學生、外國學生、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原住民族籍學生、派外人員子女學生及符合教育部規定條件之大學運動績優學生,學期學業成績累計三學期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均達各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1/2者。

3⃣身心障礙學生及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未達10學分之學生不適用前二項退學之規定。

(2) 註冊後未選課者。因此,大四以上每學期皆須至少修一門課(不限學分數)

(3) 入學或轉學資格經審核不合者。

(4) 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或休學逾期未復學者。

(5) 修業期限屆滿,仍未符合畢業資格者。

(6) 未經本系同意,同時在本校他系或他校註冊入學者。

(7) 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8) 依本校學生獎懲辦法勒令退學者。

(9) 自動申請退學者。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學則全文.pdf

111學雜費收費標準表一覽表.pdf

(二)畢業學分

  1. 本系畢業學分數為128學分,包括**全校共同及通識課程31學分**、院系必修課程共58學分系專業選修課程21學分及自由選修課程18學分。若僑外生畢業自國外中五學制,則畢業學分需再增加18學分,含核心通識課程9學分(人文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與自然科學領域各一門)與本系專業選修課程9學分。

  2. 學分數修習規定

    (1) 大一至大三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為12~25學分,在此範圍內的加簽單不需要系主任核可。若因情況特殊想要超修或減修,最多以2科為限,需經系主任核可。

    (2) 大四以上學生每學期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不限學分數。(參考本校學則第15條)

  3. 停修

    (1) 停修後修習學分總數不得少於12學分。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2)停修課程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學分數不計入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

    課務組-停修課程申請表.pdf

(三)外語能力基本要求

本系學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除應修學分外,需通過本校學生畢業英文能力基本要求進階級。未通過英文能力標準者,依本校「學士班學生畢業外語能力基本要求實施要點」之進階級要求辦理,外語能力須達到以下任一要求:

  1. 多益(TOEIC)成績達650分
  2. 本校英檢:牛津線上分級測驗(OOPT)成績達55分
  3. 全民英檢(GEBT)通過中高級初試或中級複試
  4. 托福(TOEFL)紙筆測驗(ITP)成績達509分
  5. 托福(TOEFL)網路測驗(iBT)成績達64分;
  6. 雅思(IELTS)成績達6.0分
  7. 第二外國語CEFR語言能力參考指標達B2等級

以上英文檢定或第二外語檢測成績的取得時間不限於大學修業期間,證書過期亦可。通過系訂英文能力標準之學生,可隨時檢具相關測驗之正式成績單或證書至本校**語文教學研究中心(圖書館2樓)**登錄,以作為「英文基本能力已通過本校檢定」之依據,歷年成績表上會加註「英文基本能力已達系訂標準」及「通過之測驗種類與成績」。

[獎勵辦法]:

若要申請本系英文能力補助或第二外語獎勵,或本校英文能力檢測獎勵,則檢測成績須在本系修業期間(學士班以4年為限)發生為準。請注意,國企系辦公室僅辦理英文能力檢定達TOEIC 650至855分或第二外語達B1等級之獎勵;若欲辦理「英文能力通過畢業門檻」或「英文能力檢定達TOEIC 860分申請學校獎勵3000元」,請學生親至本校**語文教學研究中心(圖書館2樓)**辦理。

(四)外語畢業門檻補救措施

未能以英檢通過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之學生,得選擇下列方式之一來達到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

1. 參加本校「進修英文線上學習」並獲得通過。

(1) 語文中心自111-2學期起推出「進修英文線上學習」課程,請點此連結(須以暨南大學之信箱方可登入填寫)。

(2) 本課程預計開設一班50人,大四優先。

(3) 本課程將於第16週星期三下午舉行實體考試,時間與地點將公告在本中心網站。此課程沒有補考,請勿缺席。

2. 累積「英文學習歷程」點數達90點

公告:語文中心於111-2學期開始推行「英文學習歷程」集點,點數自111-2學期開始計算。本系的外語補救措施適用進階級點數要求,畢業門檻為90點,規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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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語天地🖱

1112學期外語天地課程共15週【112年3月6日(一)至112年6月16日(五)止】,遇國定假日停課,凡本校教職員生皆可自由免費參加,對於課程有興趣者請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預約,即可持教職員證或學生證於指定時間地點參與課程,歡迎大家踴躍參與!!!

1112外語天地課表.pdf

【課程預約注意事項】

凡未預約上課者,出席一律不納入各項點數之計算。

(1)課程開放預約時間 : 每星期一至星期四預約下週課程。(如未有個人帳號,請先申請帳號,請點此)

(2)預約正取者若無故缺席2次,則失去預約資格。

(3)所有課程採預約制,如需請假請於上課前聯絡語文中心。

( 信箱: [email protected]  ,電話請洽#2654、#2655、#2651)

2️⃣**學習型英語競賽🖱**

語文中心每學期都會舉辦各種校內英語比賽,增加同學使用英語的機會,並讓同學有施展發揮的空間,在舞台上盡情展現學習成果。每學期比賽不盡相同,歷年來舉辦的項目大概有:最融入生活且朗朗上口的英語歌唱比賽、怡情養性且富有戲劇創意的英語詩歌朗誦比賽、展現專業及流暢技巧的英語簡報比賽、刺激有趣的英語拼字比賽(Spelling Bees),或者有各種主題的英語微電影比賽、及激發想像與創造力的英語敘事力比賽等。

3️⃣英語講座或工作坊🖱

中心舉辦各種講座、工作坊、圓桌會議等,主要是做為學生英語學習的補充與延伸,並且積極引進校內外大師講者的創新觀點、拓展學習視野,也加入最新的教學教法,讓老師、助教、與學生都可以從中學習、受益。這種近距離且有效率的互動,給予全校師生與各界學者溝通討論的機會,並且適時加入線上講座會議等,讓彼此的交流不間斷。講題內容非常多元,包含學生的英語學習法、英文檢定考試的各種訓練與技巧、留學諮詢、旅遊觀光、與跨文化議題等,也有因應教師、助教等需求的創新教學理論、科技導入教學、或者EMI訓練、教學示範與分享等。

4️⃣**英語選修課程**

※英語選修課程本學期共設有2門課程 111-2 semester English elective courses: 2 courses 991219 徐孝先老師_跨文化議題探討 Cross-cultural Thematic Discussion 951021 白德禮老師_創意寫作 Creative Writing

5️⃣My ET 線上學習:1堂課1點

(1)需先向語文中心申請使用帳號,申請表單請按此(須1-2個工作天)。

(2)語文中心開放位於圖書館2樓的自學教室(Self-directed Learning Room 221),提供電腦、耳麥等設備,以利各位進行自主學習

(3)學生亦可自行下載My ET軟體🖱️,安裝開啟後,需先確認是否為暨南大學入口

My ET 平台入口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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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登入帳號為「NCNU+學號」,須自備耳麥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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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點入「我的課程」,進行自學。每堂課結束後,自動進入「自我檢定」進行測驗。

(6)測驗達70分會獲得1張證書,相當於獲得1點。使用者可在平台上檢視證書累積張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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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Live ABC 線上學習:一堂課1點

(1)暨大Live ABC 線上學習平台,請點此

(2)登入方式 : 個人校務系統帳號、密碼

(3)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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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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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累積達90點後:

(1) 欲申請系訂英文能力基本要求審核的同學,請至「英文學習歷程申請」填寫申請表單(須以暨南大學之信箱方可登入填寫)。。

(2)112/2/20起開放申請,請同學於每學期第15週星期五之前完成提交申請表。審核完成,不論通過與否,中心都會回信通知。

(五)在學期間與畢業條件

💡提早修完畢業學分128學分,不代表就能畢業!

  1. 學士班學生之修業年限以4年為原則,即使提早修完畢業學分128學分,滿足外語能力畢業要求,在學期間仍必需滿4年才能畢業。
  2. 只有符合提前畢業申請資格,亦即總平均成績名次在系上同班學生數前10%以內者,才能最早於大三下學期申請提前畢業。
  3. 在學期間,每學期皆需繳交學雜費(目前是$22,741,見**學雜費收費標準**),若逾期未完成註冊手續者則予以退學。
  4. 在學期間,學分數修習規定:

(1) 大一至大三學生每學期修習學分數為12~25學分,在此範圍內的加簽單不需要系主任核可。若因情況特殊想要超修或減修,最多以2科為限,需經系主任核可。

(2) 大四以上學生每學期至少應選修一個科目,不限學分數。

(3)學則第36條規定:任一科目請假(缺課)逾該科目全學期授課總時數1/3者,不得參加該科目期末考試。一學期內請假(缺課)逾全學期授課時數1/3者,應令辦理休學,由學校通知限期辦理休學與離校手續,仍未辦理或其二年休學期限已屆滿者,則予退學。一學期內曠課逾全學期授課時數1/3者,則應予退學。

  1. 畢業典禮和畢業無關,參加畢業典禮不代表就畢業了,必需等到當學期修習的所有科目成績都出來之後,才能辦理離校手續。